近年来,虚拟货币的暴涨暴跌吸引了无数逐利者,其中一些人试图通过“挖矿”快速积累财富,却不知已踏入法律的红线,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一起虚拟货币挖矿案件,正是对这种非法逐利行为的当头棒喝,该案件不仅揭示了虚拟货币挖矿背后的巨大法律风险,更警示世人: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“数字游戏”,终将付出沉重代价。
“暴富”诱惑下的非法“挖矿”产业链
2022年,饶平县公安局接到线索举报:当地一处偏僻工业区内,存在一个利用大量电力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非法窝点,警方迅速介入调查,发现该窝点租用废弃厂房,秘密接入工业用电,并架设数百台高性能“矿机”,24小时不间断运行,试图通过“工作量证明”机制获取以太坊等虚拟货币。
经查,该团伙以“高收益”为诱饵,通过非法集资筹集资金,购置矿机并绕过正常用电流程,私自搭电窃电,导致当地电网负荷异常,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用电,更恶劣的是,团伙为逃避监管,频繁更换场地,使用虚假身份登记,形成了一条从“购机-架设-挖矿-变现”的完整非法产业链。
法律利剑出鞘:非法挖矿的“原罪”与代价
虚拟货币挖矿看似“科技感十足”,实则暗藏多重违法风险,在饶平案件中,警方以涉嫌盗窃罪、非法经营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等多项罪名对团伙展开抓捕,最终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所有涉案矿机及违法所得予以收缴。
我国早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交易等业务,饶平案件的查处,正是国家打击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典型案例,彰显了法律对“伪创新”“非法套利”行为的零容忍态度。
从法律层面看,虚拟货币挖矿的“原罪”主要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能源消耗巨大,违背国家“双碳”目标,挤占公共资源;二是涉嫌窃电或违规用电,破坏电力管理秩序;三是为洗钱、非法集资等犯罪提供渠道,危害金融安全,任何试图通过“挖矿”钻法律空子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